昨日,市卫生局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民工身心健康。
据了解,十堰市建筑工地食堂大多数“小、简、烂”,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与健康需求,甚至成为社会矛盾的隐患。本次除将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堂环境卫生、采购索证等情况外,还对建筑工地食堂硬件建设给出硬杠杠:建筑工地食堂周围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处理场、污水坑(塘)、旱厕等有毒有害污染源;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就餐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泔水桶应加盖,并保持外观整洁;设置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区域)。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平方米,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粗加工操作场所内最低不得少于3个水池,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有“荤菜”与“素菜”标识,同时设置拖把清洗低位水池;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加工四季豆、豆浆等高危食品及剩饭、剩菜应烧熟煮透,并不得制售凉菜。
昨日下午,市卫生监督局和市建管处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切实关注农民工最基本的饮食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改善食堂就餐、加工环境,使工地食堂变家庭餐厅。对整改不力,拖延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从严依法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