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前政策为:缴税时需提供契税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仍可按照过户总金额全额的1%进行缴纳。
调整后政策为:缴税时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需同样按照差额的20%进行缴纳。如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的,所有税费均需按照全额进行缴纳。即:营业税按照差额纳税的个税必须按照差额20%。而如果享受个税1%,5年内普通住宅或者是5年以上非普通住宅也必须营业税缴纳全额。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认为这一政策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对于贷款购买非普通住宅及5年内房源,税收增加非常惊人。
1月5年内房源交易已锐减。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在1月中上旬5年内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在成交中比例已经锐减,在12月达65%左右的集中交易,透支了市场的需求及房源,1月目前这部分房源成交比例仅在48%左右,涉及营业税的非普通住宅及普通住宅都明显的出现了观望情绪。
个税改变政策影响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认为这一营业税及个税挂钩的营业税细则将会有几点影响:
首先:将使得5年内二手房成交比例继续减少。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因为税费增加比较多,出现明显的买卖双方协议税费的情况,房价短期再涨的可能很小。
其次:高档二手房市场需求转移到商品房市场。,进入2010年的一月,截至20日,北京存量豪宅(300万以上)的交易量较12月同期下浮40.3%,是自去年下半年交易量逐月上涨以来的首次下浮。个税政策的改变将使得这一下降幅度继续加大。
第三:5年到10年的二手房反而会集中比较多的需求,这部分成交量会明显上升。部分区域价格甚至还会继续上涨。
营业税新政:财政部、国税总局23日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